近日,福建省永安林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林集团”)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福建证监局”)下发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(〔2026〕26号)(以下简称“《决定书》”),福建证监局对中林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,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近日,福建省永安林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林集团”)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福建证监局”)下发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(〔2026〕26号)(以下简称“《决定书》”),福建证监局对中林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,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2002年4月10日,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永安林业调研时指出,企业要“坚持质量立厂,走好创新之路,做到与时俱进”。24年来,永安林业干部职工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,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管理,逐步提升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,走出了一条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之路。